猶豫期並非試用期

●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,您享有商品貨到日起7天猶豫期解約退貨之權益。但提醒您,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除為檢查商品所必要外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主商品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…等)。

若有下列情形,將影響退貨權益(包括但不限於須額外負擔整新費用、不能辦理退貨…等),下列所稱商品包含主商品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…等:

● 逾越必要檢查或其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
● 非為檢查商品所必要之情形下,您將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(含外盒條碼撕除或商品保固貼紙毀損)等情形。

● 所退回商品不齊全。

【換貨說明】

1.保持商品完整性,切勿拆封。

2.收到商品7天內,商品非人為損壞,經原廠鑒定確認為新品不良,將可換同款同色之商品。


【退貨說明】

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,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:

1.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
2.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.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.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.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.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,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。